绍兴市上虞区民政经办服务人员招聘公告
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代招聘民政经办服务人员11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计划
本次招考拟公开招聘民政经办服务人员11名。
二、招聘对象和条件
1.具有上虞区户籍,年龄35周岁以下(1988年10月8日后出生),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。
2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品行端正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作风正派,无不良记录。
3.具备一定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,善于开展群众工作;
4.具有社会工作专业高校毕业证或持有《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》的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(1983年10月8日以后出生);
三、招聘的方法和程序
(一)报名及资格审查
1. 报名时间:2023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2.报名方式:采用网上报名。
3.报名手续: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学历(学位)证书、职业资格证书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(证明)和近期免冠1寸正照。户口簿需要户主页和本人页。考生报名时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(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);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、学位认证书。工作经历证明为省政务服务网上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。
4.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1:3比率的,自动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职数。
(二)笔试
根据网上报名情况,经初级资格审查,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,将组织进行统一笔试。笔试科目为《综合基础知识》。笔试满分为100分,按照40%折算计入总成绩。
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:2023年11月1日9时至11月3日,请考生时刻关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上的考试信息,错过考试的,责任由考生自己负责。
(三)面试
1.面试入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排序,按1: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,复审时间、地点和所需资料另行通知。
2.复审通过参加面试,满分为100分,按60%折算计入总成绩。面试时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。
3.笔试、面试复审,面试的时间、地点及成绩等信息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公告,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。并确保通讯工具畅通,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,视作放弃。
附加分:在面试完成后计算总成绩时,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加1分;中共正式党员加1分(需提供所在党组织证明);获得《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(水平)证书》初级、中级、高级的考生附加分分别为加1分、2分、3分;对既具有社会工作专业学历又持有《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(水平)证书》的人员,加分时按照就高原则确定一项。此条附加分仅针对入围参加面试的人员。
总成绩=笔试成绩×40%+面试成绩×60%+附加分。
(四)体检、考察、聘用
体检
按招聘职位数1: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,如总成绩相同,则笔试成绩高者列前。参照公务员招聘录用体检标准对入围人员进行体检,体检费用自己承担。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;首次体检开始1个月内不能按体检程序完成和通过体检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。
考察录用
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考察,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、道德品质、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,并开展政治审查。考察结束后,按规定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5天,考察不合格或考察通过后本人放弃的,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序予以递补(先体检再考察)。
当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时,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。
(六)薪酬待遇
薪酬待遇参照《关于推进农村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区委办〔2019〕133号)执行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、资料进行严格审查,凡应聘人员有伪造、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,一经查实,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,并记入招聘诚信档案。
2.应试者一经录用,与绍兴市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(所)有限公司签订用工合同,实行劳务派遣,合同二年一签,试用期为二个月,在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,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(劳动)合同,在办理聘用手续时,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,不予录用;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,解除聘用合同。
3.人员到位后,工作岗位须服从(实际用工单位)统一安排,并参照(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人员)的相关管理。
本公告未尽事宜,由实际用人单位负责解释。
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
2023年10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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